香港土生土長,在特色的井字形公屋長大,一家五口,我有兩個家姐,所以兒時的玩具離不過是紙公仔,Baby公仔及煮飯仔。由於家境貧窮,零用錢不多,自小已懂得節儉的生活,小學時期喜歡踢足球的我,試過為了想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足球,將我每星期才得的$5零用錢儲下來,用來購買一個$69的足球,足足儲了三個月半時間,期間我不能作任何消費,放學時我不能像其他同學一樣,購買自己心愛的零食回家吃。
從幼稚園開始,已經知道自己不喜歡讀書。我喜歡上學和其他同學玩耍,但就不喜歡上課,所以自小已無心向學。當升讀中學時,成功儲錢買了第一部 Play Station One 遊戲機 (PS1 🎮),至此荒廢學業,日玩夜玩,放學後第一時間就是跑回家玩遊戲機,每一日玩至半夜十二時睡覺。每日上課,打機,食飯,睡覺,已成為我青年時期的生活。
當時的我,對未來及生活是沒有什麼目標的,只顧眼前的喜樂,玩一日,過一日,就這樣過日子。回顧當年,慶幸我媽媽有宗教信仰,自小帶我去教會,在我十八歲當年,我作了重大的決定,改變了我的一生……
宗轉站
由於我媽媽是在菲律賓出生的華人,在菲律賓大部分人民都信奉天主教,所以她的家族也不例外。媽媽因要嫁給她居住香港的未婚夫,所以搬回香港組織家庭,並生下我們。爸爸沒有宗教信仰,也對信仰沒有什麼反感,所以每星期我們一家就會跟隨媽媽出席天主教彌撒(聚會),至此我開始對耶穌基督的福音有一點認識。
過了一般時間,媽媽開始思考世上有沒有一間真實的教會,即神自己創立的教會,而不是人創立的。她開始祈禱求問,努力尋求,就在這段期間,兩位來自西方(美國),掛著黑色的名牌,操不流利的廣東話的傳教士拍我家門,她們介紹自己是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(摩門教¹) 的傳教士,準備了一個大喜信息給我們,媽媽應接她們並聆聽她們的信息。之後媽媽獲得對她們的信息的見證後,在我七歲時她接受洗禮,加入教會,並帶領我們一家去教會。
承諾至今
雖然我八歲時接受了洗禮,我覺得教會是好的,也感覺神是活著的,但之所以相信,是因為基於媽媽及別人的見證,而不是神給我的個人見證,所以當我十八歲時,我開始思考我所相信的事,想知道我相信的是否真實。我祈求說:神呀,如果您真的存在,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是屬於您的教會及摩爾門經²是真實的經文,我就會一生跟隨您,將生命奉獻給您去為人服務,忠信到底;如果不是,我就不必再相信您,不必再每星期參加教會聚會及遵守您的誡命。祈禱之後,我就努力查考經文,希望能獲得答覆。經過一段時間,答覆終於來到,當我閱讀摩爾門經的尼腓三書第十一章時,我被聖靈³帶領到這章經文章節的情境,如親身看到耶穌基督降臨到尼腓人民中間並續一施助他們。這種異象難易形容,亦難易說出我當時的感受。異象後我感恩落淚,之後作了一個祈禱感謝神賜給我一個偉大的答覆及見證,並承諾忠於祂,屨行我的承諾。
這來自神的確實見證,影響了我生活的改變,我戒除了玩遊戲機的壞習慣,開始喜歡閱讀,特別是宗教書籍,並為自己訂立人生目標,希望成為更好的人及成為一位傳教士,將福音所帶來的祝福分享給其他人。
終於十九歲的我,成為了一位傳教士。傳道期間的非凡經歷及奇蹟,將記錄在 “傳道奇蹟” 一起體驗這奇妙又奇妙的事蹟!
1 – 摩門教 坊間給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的別名,這名稱是來自古代先知摩爾門編纂的神聖經文,書名為摩爾門經。
2 – 摩爾門經 和聖經一樣,是耶穌基督的另一部約書,由一位名叫摩爾門的古代先知節錄自古代美洲人民的紀錄。其目的是見證耶穌是基督。
3 – 聖靈 神組中的第三位,祂是個靈體的人,沒有骨肉身體,在神的計畫中扮演重要角色:(1)祂為父和子作見證(2)祂顯示一切事情的真實性(3)祂聖化那些悔改並受洗的人(4)祂是應許的神聖之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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